萬通發展最新公告(北京萬通集團簡介)
登錄新浪財經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評等級證券代碼:600246 證券簡稱:萬通發展(維權) 公告編號:2025-059北京萬通新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外提供財務資助逾期進展暨簽署和解協議的通萬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發展并對其內容的最新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一、公告財務資助及逾期概述北京萬通新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萬通發展”)于2023年11月2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臨時會議,北京審議通過《關于對外投資暨提供財務資助的集團簡介議案》。
公司與索爾思光電(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索爾思成都”或“境內子公司”)、通萬通Source Photonics,發展 LLC(以下簡稱“索爾思美國”)以及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簡稱“索爾思光電”或“索爾思開曼”)簽訂《可轉債投資協議》,與索爾思光電簽訂《Warrant To Purchase Certain Preferred Shares Of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購買索爾思光電優先股認股權證協議》)。最新
根據《可轉債投資協議》,公告公司向索爾思光電境內全資子公司索爾思成都分兩期提供5,北京000萬美元(具體以匯出日實際匯率為準)的等值人民幣可轉債貸款索爾思光電、索爾思美國對索爾思成都在《可轉債投資協議》項下所有償還義務向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集團簡介并由索爾思美國以其持有的通萬通索爾思成都30%股權提供質押擔保。
因可轉債未能轉換為股權,發展對可轉債貸款按照年利率6%(單利)收取利息截止至2025年5月31日,最新索爾思成都僅償還681萬美元本金及至前述截止日全部美元借款利息對應的等值人民幣7,749萬元,尚未償還的4,319萬美元本金等值人民幣已逾期。
鑒于索爾思成都未能在約定期限內足額償還《可轉債投資協議》項下約定的本金及利息同時,還存在協議項下約定的其他相關方的違約情形公司已采取法律手段促使索爾思成都等相關方履行還款義務并賠償損失,并已收到深圳國際仲裁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5日披露的《關于對外提供財務資助逾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49)《關于對外提供財務資助逾期涉及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51)。
二、財務資助逾期的進展情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仲裁尚未開庭審理為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合法權益,經友好協商,公司與前述仲裁事項所涉及的相關方,就仲裁請求事項達成和解,于2025年7月3日簽署《關于萬通可轉債和萬通投資之和解協議》(以下簡稱“和解協議”)。
主要內容如下:(一)萬通可轉債還款以及萬通投資爭議解決:1.除境內子公司前期已經向萬通發展支付的人民幣77,485,827.5元外,在本協議生效后不晚于2025年7月10日,由境內子公司和/或其指定的關聯方合計向萬通發展支付(i)逾期支付的可轉債本息及認股權證行權差額共計人民幣叁億肆仟壹佰貳拾壹萬壹仟玖佰捌拾伍元伍角伍分(¥341,211,985.55);(ii)萬通發展因申請仲裁所支出的費用共計人民幣壹仟零捌拾壹萬叁仟壹佰叁拾陸元叁角(¥10,813,136.3)(上述合稱“萬通投資爭議和解金額”),用于:
(a) 償還萬通投資交易文件項下索爾思成都應向萬通發展償還的萬通可轉債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全部余額;以及(b) 和解萬通發展向索爾思相關方和一村相關方主張的所有賠償和補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萬通收購交易文件和萬通投資交易文件項下的違約損失賠償金額以及因萬通發展采取行動主張違約損失賠償而發生的全部成本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萬通投資爭議仲裁而發生的成本和費用)。
2.萬通發展同意和確認:(a) 萬通投資爭議和解金額是索爾思相關方和一村相關方就萬通投資爭議和萬通投資爭議仲裁以及在萬通投資交易文件和萬通收購交易文件項下應向萬通發展支付的所有金額;一經足額收到本協議“萬通可轉債還款以及萬通投資爭議解決”所述的全部萬通投資爭議和解金額后,萬通發展在萬通投資爭議和萬通投資爭議仲裁項下以及在萬通投資交易文件和萬通收購交易文件項下對索爾思相關方和一村相關方的所有權利主張均已得到實現和滿足,在萬通投資爭議和萬通投資爭議仲裁項下以及在萬通投資交易文件和萬通收購交易文件項下萬通發展對索爾思相關方和一村相關方不再有任何權利主張;除萬通投資爭議和萬通投資爭議仲裁以及萬通投資交易文件和萬通收購交易文件之外,無其他任何萬通發展作為一方、索爾思開曼及其子公司和關聯方作為另一方的合同、協議、爭議或其他權利主張;一經收到萬通投資爭議和解金額,索爾思開曼及其子公司和關聯方再無任何對萬通發展或其關聯方、或其向索爾思開曼委派董事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b) 于萬通發展足額收到萬通投資爭議和解金額之日(“和解日”),萬通投資交易文件在萬通發展和該等文件的其他簽約方之間立即全面終止,且任何此前未全面終止的萬通收購交易文件(如有)也對該等文件的各方立即全面終止,以及,自和解日起,萬通發展在索爾思開曼股權投資文件項下不再享有任何權益,包括認繳索爾思開曼股份的Warrant權益以及作為索爾思開曼的Warrant Holder享有的所有權益;
(c) 就萬通發展根據索爾思開曼股權投資文件提名并由Diamond Hill L.P. 委任至索爾思開曼的董事錢勁舟,萬通發展應在和解日前取得該人士辭任索爾思開曼董事職務的辭職函,該辭職函于和解日起生效并應由萬通發展在和解日向境內子公司交付;
(d) 萬通發展和索爾思相關方應在和解日前根據索爾思相關方的要求簽署和備妥解除境內子公司股權質押的相關文件全部由萬通發展保管,并且萬通發展應配合索爾思相關方在和解日的次日,向索爾思光電(成都)有限公司的股權登記機關送報解除股權質押的文件,解除為擔保萬通可轉債貸款償還之目的在境內子公司股權上設置的股權質押;
(e) 萬通發展應于和解日向深圳國際仲裁院以及其他司法機關提交申請文件,立即撤回萬通投資爭議仲裁的全部各項申請和所涉及的財產保全、財產調查等各種司法申請,且萬通發展應支付因提起/撤回萬通投資爭議仲裁及各種司法申請的成本和費用;萬通發展承諾,將不再就萬通投資爭議向本協議各方及萬通投資交易文件和萬通收購交易文件的其他任何簽署方提起任何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追索程序。
(二)違約責任:1.任何一方(“違約方”)未能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其義務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任何聲明、承諾及保證,則構成對本協議的違約;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以外,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造成另一方的全部損失2.為免疑義,在境內子公司及/或其關聯方足額支付萬通投資爭議和解金額的情況下,若萬通發展違反本協議“萬通發展同意和確認”任一約定和/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則萬通發展應立即向索爾思境內子公司支付相當于萬通投資爭議和解金額的5%金額的違約金;萬通發展進一步確認,上述違約金為經萬通發展審慎評估為合理的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的支付并不免除萬通發展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和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3.截至2025年7月10日,萬通發展仍未足額收到萬通投資爭議和解金額的,則索爾思相關方應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應向萬通發展支付“萬通可轉債還款以及萬通投資爭議解決”所述萬通投資爭議和解金,并以逾期款項的未付金額為基數,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向萬通發展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全部逾期款項及利息清償完畢之日止。
利息計算以實際逾期天數為準(含逾期當日)截至2025年7月3日,公司收到了索爾思成都支付的《和解協議》約定的全部萬通投資爭議和解金額,共計人民幣352,025,121.85元公司對索爾思成都的財務資助逾期款項已全部收回。
公司將持續關注《和解協議》項下其他事項的進展情況,并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信息為準。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北京萬通新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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