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旅客鐵道(北京九州一軌招聘)
證券代碼:688485 證券簡稱:九州一軌 公告編號:2025-032北京九州一軌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州旅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客鐵并對其內容的道北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京州
重要內容提示:● 是軌招否涉及差異化分紅送轉: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現金紅利0.0234元(含稅)● 相關日期■一、通過分配方案的州旅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5年5月19日的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客鐵分配方案1.發放年度:2024年年度2.分派對象: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道北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京州本公司全體股東(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軌招行政法規、州旅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客鐵有關規定,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道北股份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京州公積金轉增股本、軌招認購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權利。
3.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1)差異化分紅方案根據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審議公司2024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公司擬以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234元(含稅),每股派送紅股0股,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股。
如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因股份回購等事項導致公司可參與分配股本發生變動的,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以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公司A股總股本150,292,062股扣除6,952,007股后的股份143,340,055股為基數,向全體A股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234元(含稅),每股派送紅股0股,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股,共計派發現金紅利3,354,157.287元(含稅),派送紅股0股,轉增0股,本次分配后總股本為150,292,062股。
(2)本次差異化分紅除息除權計算依據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息)開盤參考價: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由于公司本次進行差異化分紅送轉,上述公式中現金紅利、流通股份變動比例指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算的每股現金紅利、每股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計算公式如下:①每股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143,340,055股×0.0234元)÷150,292,062股≈0.02232元②每股流通股份變動比例=(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總股本=(143,340,055股×0股)÷150,292,062股=0股。
綜上,本次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0.02232)÷(1+0)=(前收盤價格-0.02232)元/股三、相關日期■四、分配實施辦法1.實施辦法(1)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的股份不參與本次利潤分配。
(2)除自行發放的對象外,其他股東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自行發放對象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國奧時代新能源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發放3.扣稅說明(1)對于持有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
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以及《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規定,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本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本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34元;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34元,待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其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本公司限售股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規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為10%,即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106元。
本條所稱限售股,是指財稅〔2009〕167號文件和財稅〔2010〕70號文件規定的限售股(3)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統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106元。
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稅收優惠政策,可按照相關規定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4)對于通過“滬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其股息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
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規定,該現金紅利將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106元。
對于香港投資者中屬于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于10%的,其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繳義務人,向本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按已征稅款和根據稅收協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5)對于其他法人股東及機構投資者,本公司將不代扣代繳所得稅,其所得稅由其按稅法規定自行申報繳納,稅前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34元五、有關咨詢辦法關于本次權益分派如有任何疑問,請按照以下聯系方式進行咨詢:。
聯系部門: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10-83682662特此公告。北京九州一軌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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